1、设置作用。工作电梯在发生火灾时常常因为断电和不防烟等原因停止使用,那么就要设置消防电梯,其主要作用有:一是供消防员携带灭火器材进入高层灭火;二是抢救疏散受伤人员和老弱病残人员;三是避免消防人员与疏散逃生人员在疏散楼梯上形成“对撞”,既延误灭火时间,又影响人员疏散;四是防止消防人员通过楼梯时间长、消耗大,体力不够,不能保证投入战斗。
2、设置范围。高层建筑设计中,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、高度、建筑面积、使用性质等情况设置消防电梯。通常,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库房,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1台消防电梯;高度超过24米的一类建筑、10层及10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建筑、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廊式住宅建筑,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等均应设置消防电梯。
3、设置要求。消防电梯的数量主要根据楼层建筑面积来确定,例如,日本规定,每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,每3000平方米增高一台消防电梯。中国规定,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台消防电梯,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设一台,大于1500平方米而不小于4500平方米设2台,大于4500平方米设3台。
4、设置位置。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,任何一个分区发生火灾时都方便扑救,其平面位置须与外界联系方便,在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,或由长30米以内的安全通道抵达室外。在设计时,最好把消防电梯和疏散楼梯结合布置。使避难逃生者向灭火救援者靠拢,形成一个可靠的安全区域,两电梯之间要采取分隔措施,以免相互之间妨碍形成不利。另外,防火分区内每个房间到达消防电梯的安全距离不宜超过30米,以便保证消防人员抢救时的安全。